【2021年河钢冬储政策】 ( 1)在1月15日至1月31日预付下月货款,并订货的,给予订货优惠40 元/吨(增加 20元/吨,按到款截止日的到款对应的订货量享受订货优惠,未按规定时间到款的不再享受订货优惠); (2)2021年2月份发货部分,结算价格按照河钢2021年3月份日定价(1-31 日对应规格)算术平均值进行统一结算; ( 3 ) 2021年2月份发货部分,可以按照2月份制定的预结算价格先预结算,与最终结算价格价差部分在4月份以贷项订单方式处理。
【2021年敬业冬储政策】 1、冬储自2021年1月8日(含8日)开始至2021年2月10日止期间的实际交款(不含余款)部分给予资金占用优惠,逾期或冬储收款额满将不再办理冬储收款事宜。 2、2021年1月8日(含)起所交货款给予20元资金占用优惠,同时1月份既定的合同总款,除去第一笔货款已在12月底缴纳的,剩余合同约定货款需在2021年1月20日前全部办理(不得使用余款),否则取消1月8日后所交货款资金占用优惠。 3、1月31日前缴纳2月份合同货款的50%,并在2月10日前支付剩余合同款的,2月份给予30元资金占用优惠,2月份交款均不允许使用1月份余款。 4、资金占用让利在3月份结算时给予冲减,同时享受政策批量及返利。 5、结算周期:①1月份合同结算方式:正常交款(按8-20日实际交款计算)并转货权且按1月份结算的享受20元资金占用让利;1月份合同量结算延期至3月份结算的不享受1月交款资金占用优惠(延期结算的客户于1月20日前签订补充协议,逾期视为按1月份结算价格执行)。 ②2月份结算方式: 2021年2月1日-2021年2月28日期间所发货物按3月份结算价结算。 6、正常签订1、2月份协议合同的客户可享受以上让利结算政策。
【2021年河北鑫达冬储政策】 收款:冬储收款自2021年1月11日开始至2021年2月8日止,计总周期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28日止,月息0.8%。 结算:1月31日前发货入库合并库存,每天可销售,价格执行日结算。2月可销售库存及到货总量30%。剩余库存按照3月份结算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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